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加快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步伐,促进学科建设快速规范发展,在前期组织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等一级学科2012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现启动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的评审工作。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省级重点学科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各省级重点学科成立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评审专家组,一般为5—7人。评审专家应包括相关学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承担国家级项目的青年教师代表等。
二、鼓励40岁以下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负责人积极承担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资助青年教师主持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本学科总经费的30%。
三、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评审中应充分体现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开放院系、开放学科,资助跨院系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经费应不低于本学科总经费的10%-20%。
四、支持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跨方向,多项目整合成为重点或重大项目,允许经费统筹使用,重点或重大项目任务书指标应显著高于整合前各项目指标之和。
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梦龙信息发布栏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填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校内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经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通过之后,核拨经费,发放经费本。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