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及中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我校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修订)》(西邮校发〔2021〕16号;见附件1),现将本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十佳导师”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且至少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
2.“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导师团体,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名额分配。
1.学校“十佳导师”数量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各学院分配名额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3 |
计算机学院 |
2 |
4 |
自动化学院 |
1 |
5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1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7 |
理学院 |
1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9 |
现代邮政学院 |
1 |
10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1 |
合计 |
16 |
2.“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数额不限。
二、评选原则及数量
(一)“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遵循“科学公正、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本次评选“十佳导师”10名,“优秀导师团队”不超过5个。
三、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大学“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修订)》(西邮校发〔2021〕16号;见附件1)中的评选条件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推荐。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导师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西安邮电大学“十佳导师”推荐人选申请表》(见附件2),学院负责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个人申请。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导师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西安邮电大学“十佳导师”推荐人选申请表》(见附件2),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团队申请。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西安邮电大学“优秀导师团队”推荐申请表》(见附件3),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开展示。研究生院对核查通过的推荐人选和团队材料进行线下或线上公开展示。
(五)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通过公开展示环节的候选人和团队进行评审。
(六)学校审定。经专家组评审确定的“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4日前将“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西安邮电大学“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至研究生院。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推选工作作为学校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一步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活动,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十佳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推荐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推选出来,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质量。
评选在遵循“科学公正、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基础上,确保推荐质量,同时向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导师倾斜。
获评后,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获评者和团队发生与立德树人要求相违背的行为时,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励,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联系人:王雨佳 联系电话:88166774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7日